成立于1994年的招远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是护佑“金都”平安的劲旅。多年来,该大队着力强化宗旨意识,善于应对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创新求变,积极进取,用赫赫战绩诠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建队22年来,招远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全省特级巡警大队等49项荣誉,连续15年在烟台市巡警系统考核中名列榜首,先后涌现出全国公安二级英模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3人次、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2人。2016年12月26日,该大队荣立集体一等功。这些至高荣誉的背后是该大队几代巡警用心血与汗水谱写的一曲曲无私奉献之歌。
适应社情特点,巡防机制因情而变
巡警的基本工作模式体现在一个“巡”字上。从上世纪90年代网格化布警,到新世纪在全省率先组建打击盗抢犯罪专业分队,该大队在密织无缝隙覆盖巡防网的基础上,针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呈现智能化、流动化、多样化特点,积极适应形势发展,持续探索巡防机制,警务效能和实战水平不断升级,成为打击防控盗窃“三车”犯罪、“两抢两盗”等侵财性犯罪及应急处突的主力军。
适应本土警情,致力编织防控“天网”
面对治安形势的不断变化,为有效提升打击效能和信息化运用能力,大队积极总结在巡逻打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出了“三必查三结合”工作法和“六疑六查”“十看十对”盘查法等高效实用的专业化巡防打击战术,使民警专业化水平有了质的提升。
“三必查三结合”工作法,即在巡逻过程中,坚持人员可疑必查、车辆可疑必查、携带物品可疑必查,同时注重随机盘查与重点盘查相结合、公开盘查与秘密盘查相结合、初步盘查与深入审讯相结合。“六疑六查”和“十看十对”盘查法,即对“神疑、行疑、貌疑、伤疑、物疑、言疑”的行为人必须进行盘查,在盘查过程中,注重“看眼神对心态、看衣着对身份、看物品对来由、看同伴对关系、看去向对方位、看证件对姓名、看面貌对年龄、看原籍对口音、看言行对学历、看车辆对特征”,有效提高了对犯罪行为人的识别率。
适应当地民情,铺筑警民和谐桥梁
招远巡警大队不仅是平安“金都”的守护者,更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爱民重于一切,为民大于一切,帮民舍得一切,救民豁出一切”的民本至上理念,大队连续20年在全市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被招远人民誉为“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适应岗位需求,激励队伍干事创业
“烟台公安的一面旗帜”,这是兄弟单位乃至全市公安系统对招远巡警大队的一致评价。大队始终把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和价值追求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总抓手,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三问四观”和“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以及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民警的宗旨意识,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在全队使“有第一就争,有红旗就扛”的积极进取精神蔚然成风。【巡更】